各院部:
为进一步推动我校专利申报工作持续、有效开展,降低专利申请的“非正常”状态,提升科研服务质量,经公开报名、资格审查、专家评审、公示等环节,遴选出6家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,各专利代理机构具体服务方案(见附件1),供广大教职工在专利申请时自愿选择。
为了规范专利管理,所有专利申请应遵从“校内申请审批备案”流程(见附件2),严禁未经学校审批自行办理知识产权申请的行为。
注:结果按照笔画排序。
科技处
2025年6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