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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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生基本情况 |
姓名 |
性 别 |
出生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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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名称 |
班 级 |
手机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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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口所在地 |
省 市(地区) 县(区) |
家庭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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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|
单位全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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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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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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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类型 |
£农林牧渔/ £制造业/ £建筑业/ £批发零售/ £住宿餐饮/ £信息技术服务业 £金融业/ £房地产/ £租赁和商务服务业/ £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£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/ £居民服务、修理和其他服务业/ £教育 £卫生和社会工作/ £文化体育娱乐/ £公共管理、社会保障/ £部队/ £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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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性质 |
£机关/£科研/£教育/£医疗卫生/£其他事业/£国企/£部队 £城镇社区/£农村建制村/£三资/£民营企业/£其他企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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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 |
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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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职情况 |
入职时间 |
入职岗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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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生意见: 签名: 年月日 |
用人单位意见: 负责人:(公章) 年月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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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 1.本协议书用于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毕业生使用。 2.经毕业生(甲方)和用人单位(乙方)协商,共同达成以下约定: (1)毕业生应按照国家政策及相关规定就业,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,了解用人单位的使用意图,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,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。 (2)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,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,做好各项接收工作。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,经学院审核同意报北京市教委备案,学院按照有关规定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。 (3)本协议经双方签字、盖章后生效。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办理完录用手续后,本协议终止。 (4)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效力。 3.甲乙双方签署意见后,应在一个月内交送学院审核。 4.学生更换就业单位请务必及时联系告知学院进行信息更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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